县属学校,乡(镇)教育联络站,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保证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县2016年初、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高中招生必须有利于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我县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基本需求,有利于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各乡镇可在县招生计划的宏观指导下,根据教育局关于调整学校布局的总体思路,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招生工作
1、招生录取原则。高中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初中招生原则上仍实行分块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一中面向全县自主招生。三中、四中、南山实验学校除县城块学生录取按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执行外,其余计划面向农村自主招生。二中除承担金紫管理区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外,可面向其他乡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方案必须经县教科体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
2、录取依据。以学生志愿、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艺术考查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实验考查成绩、信息技术考查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3、录取办法。遵照市教育局公布的2016年高中招生计划,以学生的成绩及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城步一中初中面向农村招生指标只分配到各乡镇,不再到校,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按成绩全乡镇排名择优录取。
4、准入制度。根据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即高中招收新生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录取方式:今年初中和高中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县教科体局按招生计划进行宏观调控,招生学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严禁任何学校乱招生、超计划招生,凡由招生学校乱招生、超计划招生所招收的学生县教科体局将不予调档,由此造成学生无学籍的后果和纠纷,均由招生学校承担和处理。
三、招生考试
今年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小学毕业生仍举行正常的质量检测。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四、招生范围、名额及办法
(一)、初中
1、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南山实验学校面向全县限额招生。
一中招收4个班200人,面向县城招收100人,面向农村招收100人(详见附件二);二中招收4个班240人,其中面向金紫招收181人,面向其他乡镇招收59人;三中招收7个班335人,其中面向县城(含南山镇)招收300人,面向农村招收35人;四中招收7个班335人,其中面向县城(含南山镇)招收300人,面向农村招收35人;南山实验学校共招收7个班350人,其中面向县城(含南山镇)招收305人,面向农村招收45人。
2、乡镇中学、管理区中学招生仍实行就近免试入学。
为有利于调整学校布局,各乡镇中学应主动承担起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可优先在全乡镇范围内招生,积极安排更多的学位,尽量满足本乡镇小学毕业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要求。管理区中学应从全局出发,在积极配合县属学校、乡镇中学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所辖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乡镇教育联络站应制订科学合理的招生方案,积极引导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合理分流,做到既要有利于学生集中到乡镇中学就读,又能保证完成本乡镇的义务教育招生任务。
3、志愿填报:为便于招生录取,今年农村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一个志愿,即在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南山实验学校中任选一所学校填报,一志愿落选后,由乡镇中学或管区中学录取;县属小学毕业生不需要填报志愿,一中择优录取落选后,按电脑随机抽号的方式由三中、四中、南山实验学校进行录取。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做到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使招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填好《2016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志愿栏,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志愿输机结束后,学校学籍审查员须在志愿汇总表上签名盖印,作为今后的录取依据。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4、严格执行新生录取与学生志愿一致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志愿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按录取通知书入校就读者,县教科体局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个别确因父母工作调动、住房变迁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录取学校的,应出具相关证件,由县教科体局查验确认后统筹安排。
5、各小六毕业学校要配合相应的初中招生学校做好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小六毕业学校必须造好毕业生的去向花名册(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县教育局,一份自存,9月上旬交表)。
(二)、高中(含普高、职高)
1、今年全县招收普高、职高新生共26个班,计1430人。县一中招收14个班770人;县二中招收4个班220人;县职中招收8个班计440人(县外职中招生410人)。
2、根据我县具体实际,今年我县一中、二中、职中均可面向全县招生,不受区域限制。
3、为了便于招生录取,今年填报志愿的办法是:报考普高(一中、二中)的考生,可以填报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在一中或二中任选一个填报,第二志愿可再填报职高;第一志愿填报职高的考生,只能填报县职中一个志愿,不能再填报普高。为保证县职中生源,一中、二中不得录取报考职高的考生。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做到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使招生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填好《2016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志愿栏,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备查,志愿输机结束后,学校学籍审查员须在志愿汇总表上签名盖印,作为今后的录取依据。如果不按要求落实到位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4、不参加今年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能录取为普高新生。违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从严查处。城步籍在外省市县初中毕业回城步就读普高的学生,学生本人必须出具相关的成绩证明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学籍号,经县教科体局登记、审核,并在招生计划未满的基础上,由县教科体局根据成绩择优录取,普高招生学校不得私自接收。
5、整档要求。初中毕业学校应给每一名初中毕业生整好符合要求的毕业档案(即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6、普高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证、初中学考准考证办理入学手续。
7、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配合相应的高中招生学校做好高中新生入学工作,初中毕业学校必须造好毕业生的去向花名册(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县教育局,一份自存,9月上旬交表)。
8、普高、职高新生录取工作由市、县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和提前破格录取招生政策
为体现以人为本、教育平等的原则,取消任何形式的优惠加分。今年对优秀初中、小学毕业生分别实施校长实名推荐和提前破格录取招生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对优秀初中毕业生实施校长实名推荐政策。实名推荐录取的总人数为60人(占高中招生计划6.1%)。实名推荐的条件为: 1、政治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2、初中六个学期学业成绩在全校排名均在前15%以内(如学校有初中毕业生100人,排名前15名;学校有初中毕业生200人,排名前30名,以此类推)。3、初中六个学期每学期终考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4、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城步一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城步一中须按县教科体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报教科体局审定。
对优秀小学生实施破格录取招生政策。破格录取的总人数为100人(占招生计划的50%,破格录取的100人在城步一中招生计划200人之内,正式录取时根据破格录取学生的实际分布情况,再予以调整一中面向县城与农村的招生计划)。破格录取的条件为:1、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A等;2、参加县级(或县级以上)举办的学科竞赛获一、二等奖的。
校长实名推荐录取的程序为:①学生向毕业学校申请;②毕业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和以上实名推荐条件,选择优秀毕业生向城步一中进行推荐,并填写有关推荐表格(详见附件三);③城步一中全面考核同意;④县教科体局审定,提前录取并予以公示。
六、招生纪律
1、参与招生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正、严谨、认真、务实”的原则,禁止草率、徇私舞弊行为。
2、各中学招收初中新生时,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务必保证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3、规范招生宣传。各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在发布前须报县教科体局审批,严禁虚构信息、夸大自身、诋毁他校的宣传行为。
4、为规范我县中小学招生秩序,高中新生的录取工作,由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属学校初中新生录取工作须在县教科体局的宏观管理指导下,由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及有关教育联络站共同组织实施,但新生录取名单须经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审定,新生一律凭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任何学校不得私自到有生源的学校直接招生,各中学、中心小学领导和教师不得将毕业生名单或会考成绩册等提供给外地招生学校。严禁学校领导、教师以盈利为目的,以学校名义或个人行为向外推荐学生,违者,县教科体局将给予严厉查处。县教科体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计划招收多少人注册多少人,超出招生计划外的人数,将不予注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负。各招生学校须于9月15日前到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认定新生学籍。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向县外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县外学校来我县招生,必须征得县教科体局基础教育股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招生,各校不得接洽。
6、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科体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初中招生行为的通知》(城教字[2011]20号),对违反通知精神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育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4月7日
附表一:2016年秋季初中、高中(职高)招生计划
附表二:城步一中初中面向全县招生名额分配表
附表三:城步苗族自治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保送高中推荐表
附表一:
2016年秋季初中、高中(职高)招生计划
单 位
|
初中
|
高中
|
备 注
|
||
拟招班数
|
拟招人数
|
拟招班数
|
拟招人数
|
||
一中
|
4
|
200
|
14
|
770
|
初中面向县城招收100人,农村100人
|
二中
|
4
|
240
|
4
|
220
|
初中面向金紫招收181人,其他乡镇59人
|
职业中专
|
|
|
8
|
440
|
跨县招生410人
|
三中
|
7
|
335
|
|
|
面向县城招收300人,农村35人
|
四中
|
7
|
335
|
|
|
面向县城招收300人,农村35人
|
南山实验学校
|
7
|
350
|
|
|
面向县城招收305人,农村45人
|
儒林镇
|
5
|
205
|
|
|
|
茅坪镇
|
6
|
290
|
|
|
|
西岩镇
|
10
|
517
|
|
|
|
威溪乡
|
2
|
67
|
|
|
|
丹口镇
|
4
|
171
|
|
|
|
长安营乡
|
1
|
45
|
|
|
|
白毛坪乡
|
4
|
120
|
|
|
|
兰蓉乡
|
2
|
64
|
|
|
|
汀坪乡
|
2
|
77
|
|
|
|
五团镇
|
3
|
97
|
|
|
|
全县合计
|
68
|
3113
|
26
|
1430
|
|
说明:
1、全县初中毕业2448人,高中招生1430人(不含县外高中学校面向城步招生数),升学率为58%;全县小学毕业3113人,升学率为100%。
2、城镇初中共招收1220人,其中面向城镇招收1005人(县城984人、南山21人),面向农村招生215人。
3、管区中学招生由各乡镇教育联络站按招生指导思想妥善处理,自行招生。
4、此计划为宏观指导性计划,其原则与宗旨须参阅《2016年招生意见》。
附表二:城步一中初中面向全县招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单位名称
|
学生人数
|
县直、乡镇总学生数
|
一中招生指标
|
1
|
县城
|
红旗
|
532
|
984
|
100
|
2
|
希望
|
452
|
|||
3
|
茅坪镇
|
大古中心小学
|
62
|
333
|
16
|
4
|
茅坪中心小学
|
88
|
|||
5
|
土农中心小学
|
71
|
|||
6
|
蒋坊中心小学
|
112
|
|||
7
|
儒林镇
|
儒林镇中心小学
|
86
|
237
|
13
|
8
|
大竹坪中心小学
|
35
|
|||
9
|
塔溪中心小学
|
29
|
|||
10
|
白云中心小学
|
29
|
|||
11
|
金水中心小学
|
28
|
|||
12
|
浆坪中心小学
|
30
|
|||
13
|
苗龙山学校
|
|
|||
14
|
西岩镇
|
西岩中心小学
|
429
|
797
|
37
|
15
|
金紫中心小学
|
181
|
|||
16
|
资源中心小学
|
28
|
|||
17
|
永丰中心小学
|
15
|
|||
18
|
三水中心小学
|
40
|
|||
19
|
花桥中心小学
|
104
|
|||
20
|
威溪乡
|
威溪中心小学
|
77
|
77
|
4
|
21
|
丹口镇
|
平林中心小学
|
54
|
196
|
9
|
22
|
丹口中心小学
|
23
|
|||
23
|
柳寨中心小学
|
36
|
|||
24
|
羊石中心小学
|
57
|
|||
25
|
丹口中学小学部
|
26
|
|||
26
|
长安营乡
|
岩寨中心小学
|
52
|
52
|
2
|
27
|
白毛坪乡
|
大阳中心小学
|
20
|
138
|
6
|
28
|
清源中心小学
|
21
|
|||
29
|
白毛坪中心小学
|
97
|
|||
30
|
兰蓉乡
|
兰蓉中心小学
|
73
|
73
|
3
|
31
|
五团镇
|
五团中心小学
|
86
|
112
|
5
|
32
|
江头司中心小学
|
26
|
|||
33
|
汀坪乡
|
汀坪中心小学
|
37
|
88
|
4
|
34
|
杨梅坳中心小学
|
7
|
|||
35
|
蓬洞中心小学
|
44
|
|||
36
|
南山镇
|
南山中心小学
|
21
|
21
|
1
|
37
|
|
特殊教育学校
|
5
|
5
|
|
合计
|
3113
|
3113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