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6 信息来源:教育科技体育局 作者:城步教育局

 

各乡镇教育联络站、中小学校:
为促进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表彰义务教育学校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实事助学基金会与湖南省教育厅决定今年在我省贫困地区联合开展“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二、评选名额
   全县推荐名额5名。
三、评选条件
1.具备教师资格,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实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师生好评,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3.切实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德育工作,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
  4.扎根乡村教育,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并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未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四、评选办法
1.学校推荐。所在学校民主评议,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必须在本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乡镇教育联络站,教育联络站按局分配的推荐名额评定,上报县教育局。
2.县市推荐。县(市)教育局对各学校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坚持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市州审核。由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等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4.省级核准。省教育厅对市州教育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核准后,报送实事助学基金会,经实事助学基金会同意后,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办法
“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获得者,由实事助学基金会、湖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评选工作基本要求
实事助学基金会是由国务院原总理朱�基同志捐赠其全部著书版税而设立的公益性团体,“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朱�基同志对我省教育事业和广大人民教师的深厚感情。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七、推荐名额及申报材料和时限
各单位推荐名额按儒林镇、西岩镇各报2名,其它乡镇各报1名上报,在11月20日前将被推荐对象的“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推荐申报表”(式样见附件1,一式两份,表中单位意见可写为:经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同意推荐。)和“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式样见附件2,一式一份),及优秀事迹简要(一式一份,见附件3)报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表报教育人事工资群)。
附件:1、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推荐申报表
2、湖南实事杰出教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优秀事迹简要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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