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阳 市 教 育 局
邵教通[2013]149号
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确保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适应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市里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要求,我局创新工作机制,变管理为服务,以人为本,以关怀计生户为宗旨,进一步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先优惠政策,并确保落实到位。
一、关怀计生子女和家庭,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一)搞好基线调查,确定方案。对关怀对象----独生子女中的特困学生,留守孩子的数量、经济状况、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分期帮助的对象和名单。根据基线调查的结果,确定活动方向,明确一至两类目标人群,组织开展活动。
(二)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活动,以就近方便为原则,通过高年级帮助低年级,高年级指导低年级的方式,在学习上、思想上关心和帮助独生子女、两女户子女,特别是老弱病残孤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子女和在学的留守独生子女,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消除他们的孤独感,使他们快乐成长。
(三)学校在课程设计上,有针对性地增加爱心教育课,以加强孩子的爱心教育。让学生们特别是独生子女学会关心别人,培养他们的团结精神和社会公德心。在中学生教育课中每学期不少于两个课时的健康教育课。
(四)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活动。如组织城市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的独生子女到农村贫困地区采风、学习、锻炼、生活;或组织贫困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两女户家庭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留守子女到经济条件好的志愿者家庭渡过假期。
(五)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从实际出发,以多种形式帮助给计生困难家庭经济帮扶。
二、制定优先优惠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一)对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女孩,在录取省、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时奖励5分。
(二)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女孩在义务教育阶段优先享受国家贫困寄宿生生活困难补助;在高中阶段优先享受国家或社会爱心团体与个人资助。
(三)对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中因父母死亡或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的家庭,鼓励学校实行一对一帮扶,并对帮扶对象提供学习和生活照顾。
(四)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校的贫困生提供助学贷款和相关扶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独生子女和计生两女户家庭。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教育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实施计生关怀行动,健全组织结构,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长效机制。
邵阳市教育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