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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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开内容链接 | 《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在线查看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就业 | ||
一级事项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二级事项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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